1號重案組

第20章 出軌的代價(10)[第3頁/共4頁]

盧小華叫我不要驚駭甚麼,說這類殺人體例很高超,就算警方思疑我們頭上來,也找不出我們的殺人動機,我們有不在場證明,拿我們冇體例。

我含淚地點點頭,像個做錯事的孩子,在家長麵前表示此後必然痛改前非一樣。過後,我也不信賴會是這類成果:我甘願與彆人一起分享老婆,也不肯意她分開我……我是一個窩囊廢啊。

“王春月拿出這個本子的影印件給他看,叫盧小華給她兩百萬的分離費,要不她就把本子送到紀委去,讓他下輩子在監獄裡過,盧小華那裡受得了這類窩囊氣?他對這類薄情寡義的風塵女子恨得咬牙切齒,發誓必然要殺死她,拿回阿誰要他命的本子,但是盧小華不動聲色,仍然對王春月蜜語甘言各式和順,為了消弭她的防備之心,給了她30萬元,王春月覺得盧小華怕她的阿誰本子,以是轉意轉意了。”

但是,我的忍耐換來的還是她那句無情的話:仳離!為了達到仳離的目標,她竟然大搖大擺地帶羅安來我家裡玩,而我此時隻能遁藏出去,為了不仳離,我不得不忍辱負重……

唉,冇想到我們以為是天衣無縫的殺人體例,竟然這麼輕而易舉的被你們偵破,我……我非常佩服你們的聰明……

至此,這兩樁殺人案有了完美的結局。

但是,過後我又有點悔怨,第一,我真的捨不得殺死她;第二,我怕被警方發明要償命,說到底,我怕死。就如許,我每天餬口在龐大的痛苦和蒼茫當中。

工夫不負故意人,我發覺他常常去海馬賓館開房,但他住的是905樓,通過體味,那是他單位的長年租用的包間,因為樓層太高,我冇法拍攝到他和甚麼人見麵,但是體例還是有的,離海馬賓館100米處,有一群室第樓,它的高度和905房差未幾,我用一條中華捲菸打通室第樓的物業辦理員,讓我每天上樓頂去,用小型望遠鏡察看905房。

按肖青的說法,阿誰女人應當是羅安的老婆張芳,但是張芳並不標緻,江一明和吳江到羅安家去找張芳,此時她已孤身一人,因為馬明花的死,牽涉出了羅安,前不久羅安被紀委“雙規”,通過調查,羅安竟然為了馬明花納賄184萬,等著被判刑,張芳已經和羅安仳離了。

“盧小華說王春月有個男朋友在濱河文娛城當保安,他們常常用盧小華給她的錢在內裡開房偷情,這事被盧小華曉得了,盧小華是個很有脾氣的人,容不得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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