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號重案組

第15章 出軌的代價(5)[第1頁/共4頁]

“為甚麼?”

今後,倆人恨不得每天纏綿在一起,今後王春月就被盧小華包養起來,過起“金絲雀”的日子。

“這是反貪局的事,我們可管不了啊……”

當然,我們冇有放過他,再次傳訊他,就在這一次次的傳訊中,他不得不共同我們,最後他終究說7月25日他來長江出差了,住在長江大旅店1101號房間,我們明天是來求證他話,成果證明盧小華那天確切住在1101房,那天早晨盧小華的同窗肖青請他吃晚餐,晚餐後已經8點了,他們分道揚鑣,盧小華開車回長江大旅店,把車子停進車庫,然後上1101房睡覺,睡到早晨11點,厥後又出去和肖青吃宵夜,吃到12點纔回旅店,一向睡到第二天早上。

“汪大哥,你就彆損我了,歡迎你們常來坐坐。”

這統統都是從旅店錄相和樓層辦事員那體味到的,顛末我們一再查證,環境失實,盧小華冇有作案時候,他的懷疑應當被我們解除。

這時她想起和她一起來的同村姐妹小芬,她提著個破箱子投奔她,但她找到小芬時,小芬已經不再做保母了,而是在夜總會做起了蜜斯,才三個月不見,小芬穿得花枝招展珠光寶氣,把鄉間妹子的土氣一掃而光,看得王春月流口水,同時很不屑,但終究經不起小芬的鼓動,在小芬的帶領下,狠下心在大天下文娛城做起三陪蜜斯。

“歸正你們得盯住他,最好不要讓他出境,如果他冇有殺人懷疑,也有敗北懷疑,他一個局長,月薪才五六千,如何能住得五星級的豪華套房?還在內裡包‘二奶’,這不是瘌痢頭上的虱子――明擺著嗎?”

如果他們互換殺人的假定建立,那麼,另有個題目:肖青7月25日那天早晨,8點還在棕櫚酒家和盧小華用飯,11點又和盧小華在棕櫚酒家吃宵夜,固然肖青有3個小時的空缺,但是長江市到濱河市相距200千米,肖青絕對不成能去濱河市完成殺人以後,11點又返回長江市和盧小華吃宵夜,因為時候不敷,除非乘坐飛機……

“江隊,你說的如何那麼玄乎?”

冇想到因為她村姑特有的清純,討得很多客人喜好,冇多久,她成為了那邊的金牌蜜斯,的確財路滾滾日進鬥金。

至於和盧小華的乾係嘛,應當說比較好,隻是邇來盧小華來王春月家的次數少了,男人都如許,喜新厭舊,我們看慣看多了,王春月隻是嘴上抱怨他罷了,從冇真正生過盧小華的氣,因為她曉得,一旦和盧小華翻臉,王春月又要重回紙醉金迷的歡場乞食吃,她捨不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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