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3度謀殺案

第十七章 密室,102,解決之章[第1頁/共5頁]

李雲:“濕的?床位上麵如何能夠是濕的呢?”

王子軒:“內裡下雨,屋內如何會濕?你們這純屬胡說八道……等一下……”

“不過我還是有證據證明――足跡!從102出來後我在地毯上發明瞭兩串足跡,一串是王子軒的,那是因為他在床下的地毯上站過,鞋底是濕的。另一串就是錢庫的,他曾經出去開車殺人,固然大部分時候是在車中,但腳不免會踩在雨地上,以是腳不免是濕的,他來不及換鞋,因為時候拖的太久會被思疑的。這就是你曾經外出殺人的證據。你如果一向在屋子裡,鞋底如何能夠是濕的?!”

“冇有體例嗎?我看一定。”區啟之很平靜的說道:“我隻是說凶手在周燕死得時候不在房間內,冇說他一向不在房間內。並且,他不進入房間,也能夠砍下週燕的頭顱。提示一:密封的房間,門被上鎖,我們看不到內裡的景象。提示二:房間的燈壞了,周燕是醉酒狀況。提示三:周燕的床位緊靠著牆壁。提示四:周燕的項鍊金心銀鏈的金心的環斷了,金心是鋁製的捏造品,銀鏈不在現場。提示五:周燕的床位上麵的地毯是濕的。提示六:周燕的胳膊有被抽血留下的針孔。提示七:屋外隔著牆壁正對著周燕床位的處統統一輛車,車向後挪動了十幾厘米。這些前提全數呈現過,那麼我們來考慮清算一下,案件的伎倆自但是然就呈現了。”

區啟之:“問李雲先生啊,他曾經看到過錢庫從周燕的房間出來,當時他找了機遇把菜刀放到了床底。”

王子軒:“對,他是出去到車裡拿煙了。”

王子軒、錢庫、李雲、警察(震驚的神情),趙娜(淺笑)。

王子軒:“就算你說的都對,那他是甚麼時候把菜刀放到床底下的呢?”

區啟之:“哈哈,這不算甚麼,真正豪華的是302的行刺案,不過,我還是先把102的行刺案講完吧。提示六:周燕的胳膊有被抽血留下的針孔。我想應當是明天吧,錢庫拉著周燕去獻血,然後又費錢從獻血車那邊買回了周燕獻出的血液。有錢能使鬼推磨,隻要錢到位,獻血車必然會賣。他拿到周燕的鮮血以後,把血塗在一把菜刀上……對,就是阿誰床底的菜刀,用來把統統罪名推到黑暗中闖進102的人身上。而他是最後參加的,不成能實施黑暗中敏捷衝疇昔殺人的伎倆。究竟也確切如此,我差點就被王子軒警官科罪。”

王子軒:“有縫隙,那也申明不了甚麼題目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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